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您好!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为切实做好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敬请您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好《群众评议表》于2012年1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jgdw@sdfda.gov.cn,联系电话:0531-88562091。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社会评议征求意见函2011.1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