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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警示信息2008第1号

http://www.sdfda.gov.cn    2008-02-26 13:23:41   药品市场监督处

网上购药一定要谨慎

    近一段时间,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查处了个别企业未经批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行为,这些企业违法向公众提供国家禁止零售的兴奋剂类、降压类等处方药品,对公众用药安全构成威胁。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到目前为止,我省经审核批准具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有青岛百洋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域名:www.baiyjk.com)一家,服务范围仅限于非处方药品,全国也仅有5家(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即可查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可以向公众提供非处方药品。如因治疗和预防疾病需要购买药品,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后开具处方,切不可盲目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以免延误正常治疗,损害身体健康。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活动的通知》,各级药监部门正在加大力度,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互联网药品服务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行为,如发现可疑线索,请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