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14号)规定,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1个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规定,拟予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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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公示(48).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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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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