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以下3家企业符合要求,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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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0公告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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