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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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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的通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7]783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实现注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我省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执业药师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zyys.sfda.gov.cn),完成修改个人资料、网上申报、修改申请信息、打印申报表、查看注册状态、查看注册历史、继续教育、求职信息维护、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网上登录(通过首页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

2、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3、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

4、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信息;

5、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

6、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

7、携带审核材料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具体材料为:

首次注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取得资格一年以上首次注册的还需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

再次注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

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8、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申报资料受理后,可以登录查询注册审批的状态);

9、网上注册许可公示(注册通过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系统网站进行公示);

10、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对于符合规定的执业药师首次、再次和注销注册申请,省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对于变更注册申请,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执业药师要保证填写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并应及时修改登陆密码,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联系电话:0531-88562356

 

发布者: 人事教育处   更新时间: 2008-04-17 15:17:07